鄭州混合料的壓實
1、在混合料完成攤鋪和刮平后立即對路面進行檢查,對不規(guī)則之處及時用人工進行調整,隨后進行充分均勻地壓實。
2、壓實工作應按試驗路確定的壓實設備的組合及程序進行。
3、壓實分初壓、復壓和終壓三個階段。
(1)初壓:攤鋪之后立即進行(高溫碾壓),用靜態(tài)二輪壓路機完成(2遍),初壓溫度控制在130℃-145℃。初壓應采用輕型鋼筒式壓路機或關閉振動的振動壓路機碾壓,碾壓時應將驅動輪面向攤鋪機,碾壓路線及碾壓方向不突然改變而導致混合料產生推移,初壓后檢查平整度和路拱,必要時予以修整。
(2)復壓:復壓緊接在初壓后進行,復壓用振動壓路機和輪胎壓路機完成,一般是先用振動壓路機碾壓3-4遍,再用輪胎壓路機碾壓4-6遍,使其達到壓實度。
(3)終壓:終壓緊接在復壓后進行,終壓采用雙輪鋼筒式壓路機關閉振動的振動壓路機碾壓,消除輪跡(終了溫度大于70~80℃)。
4、初壓和振動碾壓要低速進行,以免對熱料產生推移、發(fā)裂。碾壓應盡量在攤鋪后較高溫度下先進,一般初壓不得低于130℃,溫度越高越容易提高路面平整度和壓實度。要改變以前等到混合料溫度降低到110℃才開始碾壓的習慣?!?strong style="white-space: normal;">鄭州混合料的壓實
鄭州瀝青路面碾壓
5、碾壓工作應按試驗路確定的試驗結果進行。
6、在碾壓期間,壓路機不得中途停留、轉向或制動。
7、壓路機不得停留在溫度高于70℃的已經(jīng)壓過的混合料上,同時,應采取有效措施,防止油料、潤滑指、汽車或其它有機雜質在壓路機操作或停放期間灑落在路面上。
8、在壓實時,如接縫處(包括縱縫、橫縫或因其他原因而形成的施工縫)的混合料溫度已不能滿足壓實溫度要求,應采用加熱器提高混合料的溫度達到要求的壓實溫度,再壓實到無縫跡為止。
9、攤鋪和碾壓過程中,要組織專人進行質量檢測控制和缺陷修復。壓實度檢查要及時進行,發(fā)現(xiàn)不夠時在規(guī)定的溫度內及時補壓。已經(jīng)完成碾壓的路面,不得修補表皮。——鄭州混合料的壓實
鄭州瀝青路面攤鋪